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754208的网友留言咨询:两证合一后划拨土地房屋办理登记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请问,是哪个文件的规定,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9月20日之前办理的就不用交了吗?为什么?另外,实施新政之前为什么不告知百姓?请认真回答。
6月12日,惠州自然资源局在官网发布《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认定了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业务,以及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的核定标准。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明确,证载用途为商品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原则上按不高于现行市场评估确定价的40%核定。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执行济南市城镇住房上市交易土地登记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提出,划拨土地上城镇住房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房地产转让),均应在变更登记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征缴标准为房屋交易价格的1%。
房子的过户费我们称之为不动产转移登记,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种,而住宅又分为公司持有和个人持有。首先住宅的转移登记可能征收的费用有契税3%、个税1%、增值税及附加税5.3%、土地出让金1%、公共维修基金每平米50元或90元,这五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