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翟兴波 通讯员朱博3月3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草案三审稿)》进行分组审议,相较二审稿,草案三审稿加大了对用户权益的保护及对供水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许炳棋 淄博报道2月8日,家住高青县田镇街道青苑社区丝绸公司宿舍的王先生反映(0533-2868222),2021年,小区进行了老旧小区改造,今年春节期间,他家安装在一楼楼梯通道里的水表被冻坏了,更换水表需要自费向当地水务公司购买,一个水表需要520元,他不
N海都全媒体见习记者 蔡怡晴 郭思琪近日,福州鼓楼区仙塔街新村物业工作人员反映,小区4号楼自去年8月换了水表后,8月与9月份用水量明显增多。而仓山后坂新城4区业主李先生也表示,自去年4月更换水表后,部分月份用水量上涨了。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后,确认与水表无关。
“去年10、11两个月显示我家用了190吨水,家里查看后也没有漏水点,自来水公司上门换了一个水表后,1月份显示只用了26吨,那么差额的水费应该谁来承担?且因为水费超标,自来水公司要按照4元/ 吨的新标准收取。我不同意这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