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超市部门经理发现顾客漏付款后利用“报警”等说辞进行威胁迫使顾客支付远超商品实际损失的费用最终因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买东西漏付钱是犯罪行为。要么赔钱,要么报警,你看着办!”超市部门经理黄某如此“维权”,把自己送上法庭。
但是可能有些孩子年纪还小,物权意识淡薄,与家长去超市购物时,常常会犯一些错误,比如超市里的玩具,还没付钱就要打开来玩,又或者是遇到特别喜欢的东西,孩子爱把它当作宝贝一样护着,结果付款时放在口袋忘记付款了,引起了不必要的麻烦。
导语:深圳一女子表示,她去超市购物因为优惠促销多买了些生活用品,从收银台出去之后被几个男子拦住,称她雨伞并未付款属于偷盗行为要罚款十倍,女子好说歹说才罚了1500元。超市购物时,因有货物落下没有付款,出门时被“安保人员”拦下,要求按照货物标价“偷一罚百”。
近日,消费者叶女士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反映,3月22日,她在上海黄兴路大润发超市自助购物时,有313元的商品忘记结账,走出超市时被拦下并被认定盗窃,“要求我按照超市规定‘偷一罚十’。后来警方介入认定我不属于盗窃后,超市还将赔偿金额从十倍转为五倍、三倍”。
昨日,市民袁女士打进泸州晚报新闻热线3190929称,自己家的保姆冯阿姨在维多利亚旁一家超市买菜时,因其中价值5元的猪肉装在自己的环保袋里忘记付款,被超市以“偷窃”为由罚款53元。市民:买菜忘付款 被处10倍罚款昨日,记者见到了被罚款的冯阿姨。
近日,消费者叶女士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tousu.thepaper.cn)反映,3月22日,她在上海黄兴路大润发超市自助购物时,有313元的商品忘记结账,走出超市时被拦下并被认定盗窃,“要求我按照超市规定‘偷一罚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