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可开始缴纳。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员同一时间段内,不得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得在不同统筹区重复参加居民医保,已重复参保的,只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暂停重复的参保关系。
来源:【福州广电-福视悦动】记者21日获悉,福州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只剩10天了,税务部门提醒群众及时缴费。据介绍,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2024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30元/人,财政补助740元/人,合计1170元/人。
福州便民信息福州民生【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今起缴费,每人310元】今日起,福州市的城乡居民可开始缴纳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今年个人缴费标准调整至31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也相应调整为每人每年620元。
第一步: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并邀请新成员(已创建、邀请的,可跳过本步骤)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开通家庭共济功能,并邀请家庭成员加入:(1)微信/支付宝搜索“中国福建”小程序,首页进入“医保服务”-“家庭共济”;(点击下图可跳转“中国福建”小程序↓)(2)“闽政通APP-医保服
福州这类人群注意啦今起(11日)启动医保费用补缴逾期自动停止医保关系据悉,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度续缴职工医保费已于2月10日截止,未按期缴费的,暂停职工医保待遇。2月11日至3月31日为补缴期(共计49天),全年一次性缴费合计4790.4元。
日前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做好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缴费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要全面落实新生儿出生一年内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缴费政策,持续推进“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原则上随其监护人的居住证所在地、基本医保参保地、户籍地办理参保缴
福建多地发布通知将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月28日在延长缴费期办理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从缴费之日起,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3月1日之后缴费的,设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福建多地发布通知将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月28日在延长缴费期办理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从缴费之日起,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3月1日之后缴费的,设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