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湖南省医药价格信息监测与处置机制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10号HNPR—2025—36005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安排,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5月22日电 (记者 李纯)国家医保局5月22日在北京举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第三场直播解读,涉及放射检查、综合诊查、超声检查、放射治疗等四类立项指南。记者从活动现场了解到,国家医保局已编制印发28批立项指南。
31日零时起,我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药品价格“零差价”,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全面启动。今后老百姓去医院拿药、做大检查便宜了,但是住院手术费用以及诊察费用增加了。我市医改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轮改革,总体上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和服务价值,整体上不增加患者个人支付的费用负担。
为进一步规范医药价格行为,确保医药价格政策落到实处,物价局通过召开医疗机构医药价格政策提醒会、下发《医药价格政策提醒函》等形式,对医疗机构医药价格政策作出提醒告诫。该局要求各医疗机构认真执行医疗服务、药品、特殊医用材料价格政策,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依法经营。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2日讯 济宁的一位网友在《问政山东》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县级市药店的药品有没有统一零售价?药品价格由谁来制定?如果出现随意定价的问题,由哪个部门管理?收到留言后,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济宁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回复: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北京市医保局近期进一步加强短缺药品价格风险管理,要求医药企业上调短缺药品价格时主动披露信息、开展自查自纠,并强化价格异常情形的核查处置,防止处置过的短缺药品“改头换面”再次涨价。短缺药品是指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短缺药品清单》《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内药品。
界面新闻记者 | 陈杨界面新闻编辑 | 谢欣3月2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完善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下称“《分类管理通知》”),将新冠治疗药物分为A、B、C三类管理。A类药品在采购上具有优势,通知也给出了A类药品疗程治疗费用参照基准。
来源:环球时报 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工作于2023年1月8日正式结束。今年,共有阿兹夫定片、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下文简称“Paxlovid”)、清肺排毒颗粒3种新冠治疗药品参与了谈判。Paxlovid因生产企业辉瑞报价高未能成功。
原标题:医保部门持续规范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使其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引题)规范看病收费,让患者付费更明白(主题)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李丹青“2005年,我卖了一套房折现给孩子做人工耳蜗手术。如今,人工耳蜗手术进入了医保。听障患者花几万元就可以植入人工耳蜗,减轻了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