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七十年代,是文化大革命时期,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是唯成分论的,在农村家庭成分是地主富农的,是批斗的对象,其子女不能升学,不能参军,不能入团入党,在社会上受到弃视,而且在婚姻上也不好找对象,家庭成分好的贫下中农的子女都不愿意和地主富农的子女结婚,怕自己的下一代受到牵连与弃视。
换亲解释一:双方父母为了节省钱财,各以自己的女儿嫁给对方的儿子,俗称换亲。婚礼可以从简,故多为穷苦之家。此俗在20世纪70年代个别地区尚有所闻。今已绝见。解释二:换亲是A家把女儿嫁给B家的儿子为妻,B家同时把女儿嫁给A家的儿子为妻,换亲有时涉及到两个以上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