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花都区集群街2号楼“旧得不能再旧”时,钟彩兰和徐耀通等街坊终于做了一个选择,决定这栋D级危房(整栋危房)的未来。中国有数以万计的老房子在2000年之前建成,集群街2号楼不过是其中一栋。
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罗暘)原本可以通过正常途径申请拆旧建新的居民楼,却因没有按程序先申报再开工而成了违法建筑。8月27日下午,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部门组织执法力量,依法对桃源植物路口附近的一栋违建居民楼实施拆除。
一栋楼房被鉴定为危房,相关行政单位也下发了《危险房屋治理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然而,屋主在多次被督促提醒的情况下,仍未对房屋采取排危措施。结果,在危房治理过程中,房屋倒塌。屋主控诉房屋系因强制拆除而倒塌,遂将住建部门、街道办起诉至法院。
5月中旬,73岁的徐耀通站在广州市花都区集群街2号楼旧址前,满是期待,他感慨离自己的“新房梦”又近了一些。一个多月前,这里还遍布裸露的红砖、石块,细细的生锈钢筋堆积成丘,一片杂乱。而现在,拆除现场已清理完毕,前期地勘工作也已结束,建设方案公示完成后,即将进入地基开挖阶段。
来到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市场,沿着新中路直走,穿过右侧的多栋危楼,即来到集群街2号居民楼。过去,对于老小区而言,拆迁或许是常见的改造方式,而集群街2号楼却采取了“原拆原建”自主更新的模式,由居民投入、政府引导激励,是广东省第一个业主筹资、自拆自建的危破房改造项目。
南都讯 记者魏凯 经过年初的公开征询意见后,6月20日《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下文简称《办法》)通过16届73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该办法最大的亮点是允许老旧小区的改造在维修加固之外,还可以采取拆除翻建的模式。
为消除农村危房安全隐患,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切实改善农村环境,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决定对杭锦后旗范围内农村危房进行清理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