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职场女性的法定权益,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部分用人单位因制度不健全或法律意识淡薄,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审结两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以法律的刚性约束为职场母亲撑起权益保护伞。
原标题:单位应按什么标准给休产假的女职工发工资?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婧众所周知,女职工生育期间依法享有休产假和领取生育津贴的权利。近日,一则关于生育津贴的消息受到关注:全国7省(市)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还有16个省份部分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
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女职工承担社会劳动重要角色。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A:《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等。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雷 通讯员 胡敏怡“我对公司给的产假工资计算标准有异议,多次沟通要求他们补足,但公司拒绝,我只能被迫离职。”当事人李女士无奈地说。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对该起劳动争议纠纷案进行一审判决,判决公司需向李女士支付产假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等7.
2012年4月28日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一规定,明确了女职工产假工资的基本原则,也即,应当与休产假前的工资标准保持一致,不得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