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2021年8月,王某与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购车合同一份,购买该公司销售的白色轿车一辆,购车款101000元。车辆使用期间,王某一直按照合同要求定期保养且不存在改装情形, 2023年11月21日9时45分,王某驾驶该车赶大集时,将车辆停放在某停车场,后车辆自燃起火。
6月11日中午12时22分,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朱家湾村漫水桥附近一辆小轿车冒烟起火,密云区太师屯消防救援站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赶赴现场处置,发现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小轿车整车被烧成了空壳。12时34分,救援力量到场。
近日,江西宜春,一轿车停在路边突然冒烟自燃,车主误认为把车门关紧,没有空间火就能自己熄灭,结果火势迅速蔓延,男子这才报警求助。消防员赶赴,立即架设水枪将火扑灭,但车已被烧成钢架。提示:如遇车辆起火,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今日,有网友偶遇一辆SUV自燃起火,其透露称这是一台挂着绿牌的新能源车。从其拍摄的视频看,当时这辆深色的SUV停放在马路牙子上,熊熊的火焰从底盘喷射而出,并伴随着浓烟。由于火势凶猛,甚至还能清晰地听到尖锐的啸叫声,甚是骇人。
近日,平远法院调解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案涉车辆停放时发生自燃,双方各执一词,最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自燃汽车损失方获赔10万元。据了解,2020年5月,黄某从案外人处购买一辆丰田牌小型普通轿车,向杭州某公司办理按揭贷款。
大刘在4S店购置了一辆新车,车辆使用期间大刘一直定期保养。这天大刘外出办事将车停放在停车场,期间车辆自燃起火。经鉴定机构鉴定,不排除本次起火是由于车辆质量缺陷导致。大刘该找谁赔偿损失?——大刘可以请求生产方、销售方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海报新闻】海报新闻记者 孙来彬 报道近日,安徽宣城一起新能源汽车自燃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位车主花费八万多元购买的五菱缤果电动汽车,在正常停放状态下突发自燃,车内财物遭受损失。目前,车企已介入调查并召回涉事车辆,事故原因正在认定中,此事件再次敲响了新能源汽车的安全警钟。
今年,在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指导下,潮新闻·钱江晚报联合FM93浙江交通之声,以及中国蓝新闻客户端、19楼、福建交通应急广播、河南交通广播、安徽城市之声《汽车315》、人民网浙江频道、新华网浙江频道、中国网浪潮新闻等媒体,共同发起2025年第十二届中国汽车维权大会,搭建消费者与汽车厂家沟通的桥梁,为汽车消费保驾护航,共同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微信公众号 数据线也能引起火灾?近日浙江嘉兴一位车主的爱车在无人使用时起火损失惨重而“导火索”竟是一根数据线数据线长期插在车载电源上引发车内着火5月12日,浙江嘉兴平湖市的沈先生发现车内冒起黑烟,赶忙打开前后座四扇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