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粤北一位27岁的派出所民警很纠结,他本来是一位老师,参加省考上岸县城派出所警察岗位,但上班半年来,极度不适应,想辞职考研,毕业后再考老师岗,不知道可否?他说:“我是广东粤北人,男,27岁,广州某211大学毕业,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
网友咨询:异地公务员苟着还是辞职?去年考了同市不同县的公务员,但是因为一开始没有好好想过,也没想到能上岸,考上了就一股脑来了,虽然是一个市的两个县城但是隔的很远,发展也差比较多,今年试用期刚过,还有五年服务期,过的每天都很痛苦,很想家,应不应该回去?还是熬过试试希望渺茫的调动?
在报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的时候,总会看到一个限制条件:录用后需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含试用期)。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5年服务期”,很多岗位尤其是基层单位都有类似的规定。从2021年开始,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出现服务期规定日趋明显。
近日,武汉某区直女公务员很苦恼,她刚从企业考进了区直部门,很不适应,想辞职,她说:“我是湖北孝感人,女,今年30岁,之前是在荆州一家私人企业上班的,为了离家近点,也为了稳定一点,去年,参加了湖北省考,上岸了武汉一区直部门。可是,上班没到一年,我现在连编都不想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