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赏男主播:8个月金额超过700万元福建女子洪梅琳(化名)1977年出生,是一名家庭主妇。潘晓安(化名)1998年出生的,是某短视频平台男主播。2020年6月至2021年2月,洪梅琳用本人及其母亲的账号向潘晓安进行打赏,金额超过700万元。
2020年6月至2021年2月,洪梅琳通过本人及其母亲的短视频平台账号向潘晓安进行大量打赏,打赏金额超过700万元。其中,每月打赏金额从三万余元至一百余万元不等。蓝天云知情后到法院起诉,要求男主播返还打赏资金及利息。庭审中,蓝天云称,妻子打赏他并不知情,他有权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