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的通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拟将借款人家庭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5月17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5月20日起,合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120万元。 其中,借款人家庭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70万元。
大皖新闻讯10月23日,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优化政策。政策取消以个人名义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的条件限制。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
关于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各相关单位、缴存人:为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持续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取政策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户籍限制。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对《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拟将借款人家庭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70万元。
来源:【中安在线】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人住房贷款需求,12月31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关于恢复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9日。
新京报讯 据“安徽日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安徽省有关工作要求,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5月7日,安徽省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各缴存单位、缴存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持续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取政策(一)优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各缴存单位、缴存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持续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取政策(一)优
新安晚报 2022年6月11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具体如下:各相关单位、缴存职工: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家庭刚性住房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完善。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省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更好的便民、利民、惠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1.支持购买居住类绿色建筑。
大皖新闻讯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新政,10月8日起,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执行公积金新政策。新政策首次对绿色建筑住宅采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首次将省直分中心租房提取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