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后,可以要求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也可以选择另谋高就并要求原单位支付一笔赔偿金。但是如果劳动者选择另谋高就之后因为种种原因后悔了,他还能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吗?对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往往会产生纠纷。
现在可不一样了,机会多,渠道多,很多职场人都有自己选择工作的权利,跳槽变成了一件很普遍的事。有些人跳槽到别的公司,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些人则是意气用事,跳槽之后才发现新公司不如自己想象的好,很后悔离开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