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员工因公司搬迁辞职能否索要补偿金?我原来所在公司因环保评估不合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搬迁、整改,公司随后搬迁到新址。由于我原有岗位不复存在,公司为我提供了新的岗位,但我基于不满现状而拒绝,并以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辞职。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戚厚碧 李梦瑶 记者 张晓培)公司搬迁新址,员工以距离太远为由拒绝到新厂址上班,最终劳动合同解除,员工起诉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近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劳动争议案件,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公司搬迁,员工不想去新址上班,用人单位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解雇,这合法吗?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涉及工作地点调整的劳动纠纷案件。案情回顾2020年10月魏某与某通讯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上约定:魏某从事客服工作,工作地点为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