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上角警务室例行开展“莞e申报”检查,发现新居路10号出租屋某房间租客未登记身份信息。经调查,该租客居住已超过3天,二手房东蒋某(男,29岁)未按要求落实对租客信息进行“莞e申报”。社区民警刘丰依法对二手房东作出罚款200元的现场处罚。
做好“二标四实”工作,让出租屋房东、店铺、工厂企业把莞E申报成为一种习惯。近日,有网格员转告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分局东向村社区民警曾祥潘,在落实“二标四实”工作的时候遇到个别房东对待莞E申报不重视,租客信息有未录入的情况。
问题一:问:个人联系方式有变动或此前申报信息有误导致验证不成功,如何更新信息?答:申报责任主体包括从业维度和居住维度,其中从业维度申报责任主体包括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居住维度申报责任主体包括出租屋出租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
在经过前两次的集中整治行动后,长安公安分局继续集中优势兵力,针对“莞e申报”主体的落实情况对各社区持续开展地毯式搜查行动,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大力整治社区突出治安问题,消除社会治安隐患,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11月27日,广东东莞市公安局发布《东莞市公安局关于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通知》,内容如下: 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东莞市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在现行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中,增加合法产权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