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公司离职手续复杂时间比较的漫长,有的员工已经找好了工作的,等不及了就不办离职手续。有的员工是不想在受领导委屈,忍受不了公司的环境了,任性一回直接走人。这种情况下,有些公司会报复性地克扣员工工资,这种行为有没有法律依据呢?本期内容,我们来看看劳动法怎么说。
如今说到中国的房地产,那么一定会提到许家印、杨国强、王石等人。不过其实还有一个人不得不提到,这个人就是中达集团的老板肖碧文。说到肖碧文许多人并不了解。其实肖碧文绝对是中国房地产界的元老人物,如果没有肖碧文,那么就不会有许家印。
仲裁委员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认定:首先,《离职协议书》中约定的经济补偿是否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桂杰 先藕洁)日前,多名位于昆明金碧路某教育培训机构的员工反映,他们前些天被公司解雇了,公司让他们签了一份“自愿离职证明”,说不签就不发剩余的工资。这令他感到困惑,“我的劳动权益也被‘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