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长期租赁合同”)超过法定租赁期限(二十年)的部分无效。[1]但目前,我国土地及房屋租赁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长期租赁合同。
南都记者注意到,自然资源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近期制定颁布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示范文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中做出了期限届满与使用权终止的相关规范化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