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影《周处除三害》热映。影片中,以为自己死期将近的通缉犯陈桂林发现,自己在三大通缉犯中仅排名第三,决定效仿“周处除三害”的典故,除掉排在自己前面的两大通缉犯后再自首,意图在死前借此留名。本期【追剧普法】以我国大陆现行法律为准,带大家一起来看《周处除三害》中的法律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罪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减刑是监狱服刑罪犯及其家属最关心的刑事司法活动之一。今天,公职律师就监狱服刑罪犯减刑向大家作介绍。一、什么是减刑?
2019年1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臧某某、金某、郑某、戈某某共同商议并出资开设某养生会所,在该会所内通过招募的手段组织闭某某、孙某、朱某、方某、潘某某、王某、谈某某等卖淫人员从事卖淫活动,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来管理与约束卖淫人员以及卖淫活动。
为有效打击犯罪,给予犯罪分子一个以功抵罪的机会,《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