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12日讯 王女士是青岛市青西新区万达公馆的一名业主。11月中旬试暖期间,王女士家的暖气漏水,导致家中地板和墙面被泡,如若不是物业通知,后果不堪设想。虽然王女士在事发后第一时间与物业联系解决,但一直没有得到准确回复。
漏水问题是楼房住户常遇到的问题。楼上漏水,给楼下住户带来财产损失,双方往往各执一词,赔偿问题难以达成一致。近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依法判决开发商、物业公司、楼上住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楼上毛坯房返水后渗漏至已装修好的家里,直到物业发现时已至少3天时间,由此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2020年底,梁女士购买的西安市灞河东路附近的绿城全运村采薇苑小区的房子交付,去年9月新房装修完成,准备等今年9月孩子上学后入住。
2011年6月5日7时许,甘肃省古浪县男子王某发现,自己承租该县供电公司办公楼一楼的艺术书画室外间走廊及里间字画储存室地面均有积水,店内名贵字画受损,遂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警,并电话告知二楼承租者高某。
房屋漏水引发邻里矛盾纠纷,是住宅小区常见的相邻权纠纷。近日,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邻里的纷争案件。案起缘由房屋渗水引发纠纷“法官,您帮忙处理一下吧,真的受够了!”2023年4月,阿芳将一纸诉状递交至法院,要求楼上邻居东东赔偿因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3.4万余元。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7日讯 “房间漏水好几天了,可楼上的业主到现在也没露面,小区物业也没有给出正面回复。”12月7日,家住泰安市泰山秀水湾16号楼东单元101的业主王女士拨打新闻热线,反映楼上501住户家里漏水,导致楼下四层房屋全都被淹。
来源:【濮阳日报】【案情】张某与李某系我市某小区上下楼邻居,2022年某日,李某家中水管漏水,渗漏至张某家中,导致张某客厅和厨房的物品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物业公司得知后派员工到张某家中关闭了水阀,制止了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后因赔偿问题,张某将李某和物业公司诉至华龙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