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红星资本局从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官微获悉,成都中院印发了《关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操作指引》的通知,根据通知,因企业破产、个人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债务等原因,导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可申请减本免息后分5年逐步清偿。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个人破产清算申请公告,被网友转发到社交平台上,引发热议。网帖截图显示,申请人周某,女性,37岁,每月工资收入为4784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1592.27元,但其申报的债务总额高达2544万余元,远超其可承受范围。
潮新闻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几则个人破产清算申请公告经网友转发、媒体报道后,引发热议。其中一则公告里,一对月收入合计1.2万元左右的退休夫妻,申报了超过1.2亿元的债务。另一则公告则显示,一女子每月工资收入为4784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1592.
截至 2021 年 11 月底,试点法院已受理此类案件 170 件,已结案 117 件,23 名债务人因不符合条件驳回申请,67 名债务人得到免责,清偿债务 1700 余万元,一批 “ 诚实而不幸 ” 的个人获得了重新创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