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各省在部分地市启动为期1年的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黑龙江省牡丹江、鸡西、鹤岗、绥
记者从省医保局了解到,黑龙江省省直医疗保险针对短期外地居住的“候鸟”人群出台了新办法。**从2017年12月1日起****,在异地短期居住的符合条件的省直医保参保人,可以使用省直医保在所在城市看病买药。
近日,哈尔滨市医保局发布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异地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的相关事宜一、全国联网直接结算相关事宜(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群: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了解到,截至今年10月底,我省18个统筹地区全部开通了高血压、糖尿病、肾透析、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相关费用异地门诊就医直接结算,首批开通门慢特异地定点医疗机构114家。
2022年,黑龙江省将“完善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纳入30件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截至今年10月底,黑龙江省18个统筹地区全部开通了高血压、糖尿病、肾透析、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相关费用异地门诊就医直接结算,首批开通门慢特异地定点医疗机构114家。
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不断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近日,在原有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等9种门诊慢性病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又开通了癫痫病等7种门诊慢性病治疗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跑腿负担和垫资压力。
为满足我省广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求,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我省推出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异地就医五大功能模块”,包括异地就医备案、备案记录查询、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开通查询、政策解读及一问一答共五大功能,实现对异地就医参保人群的精细化管理。
为解决自主转诊异地就医报销便捷的问题,避免参保人员“来回跑腿”,根据统一部署,我省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12393视频办等多种渠道进行跨省申请办理备案,让自行前往外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也能够在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12日,记者从省医保部门获悉,近期,黑龙江省18个统筹区增加了冠心病、脑梗塞、肝硬化等13种门诊慢特病资格的参保人员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开通试运行。据悉,我省2017年就实现了参保人员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