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东网今日(12月25日)报道,截至12月24日20时,已有8名市民将“战利品”交给警方,总数约五百万元,其中一名女性捡到二百万元。据市民拍到的镜头显示,她由开心到犹豫,最后拿走并装入袋中,在做了五小时“百万富婆”梦后便交出。
福州新闻网8月1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陈学玮) 江苏籍男子小王16日和朋友去长乐漳港海边游玩,坐车回马尾时发现钱包丢失,也没有报警。没想到有好心的香港母女在海边捡到钱包,通过名片联系上小王,还把钱包送到了茶园派出所。
来源:广西高院 拾金不昧、路不拾遗,是我国传统美德,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同时,拾得人对遗失物负有保管义务。 日常生活中,有时会出现拾得人对遗失物存在误解, 或者处理遗失物不当,从而引发纠纷的情况, 该怎么处理呢?近日,扶绥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近日,一名内地女性旅客前往香港探亲时,不慎将装有重要证件的手包遗失在深圳福田口岸港方一侧,好心旅客拾获后交给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皇岗边检站民警,经及时寻找失主和深港联动助力,最终顺利完璧归赵。港方工作人员带领失主来到福田口岸深港分界线处,皇岗边检站民警将遗失物品完璧归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