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买房,爹妈出钱,是很常见的事儿。可一旦小夫妻离婚,这笔钱算是借款还是赠与,该不该还?通州法院9月27日发布消息,在刚审结的一起案件中,一审法院判决小王和前妻小宋各自返还老王夫妇112500元,共计225000元。
2025年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施行。就公众关心的“老人出资给子女购房的房产归属”问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团河法庭法官以新规定进行详细解答。“儿子结婚儿媳怀孕,喜上加喜,我准备拿出养老钱给儿子买套房。
小美与大刚结婚后,大刚父亲曾因儿子儿媳买房、买车所需,先后向大刚转款累计30万元,但未标注用途。之后小美大刚两人因关系恶化诉讼离婚,小美分得房车转化的夫妻共同财产。大刚父母以出资款项系借款为由,要求两人共同偿还,大刚同意父母的主张。小美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徐伟伦/法治日报子女长大成人后,父母出资为孩子买房、支持他们创业等情形不在少数。然而,当父母慢慢老去,需要用钱治病、养老或者遭遇子女不孝时,可否向子女索要之前的“出资”?若子女以父母“赠与”为由拒绝返还,父母又该如何在没有借款凭证的情况下维护自身权益?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母出资为其二人购置房产,该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后双方陷入离婚纠纷,女方认为该房产的购买和出售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该套房产出售后的增值款项,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吗?
编者按: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往往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夫妻之间围绕着房产所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如果房屋系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