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和年轻人选择去城里奋斗生活,留在农村生活基本都是老弱妇孺,大多数老人都是靠种地为生,而年轻人则选择在城里买房定居,从而导致很多地方的农村都出现了一个现象,那就是空置下来的宅基地和农房开始增加。
土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很重要的,对于农民来说更是命根子。这种现象其实是有利有弊的,一方面加快了农村向城市转移,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但同时却也使得农村空心化,大量的土地与房屋空置,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
本报讯(通讯员 丁琼 何元芫 见习记者 蒋文娟)很多人认为,村里的房子和土地都是自己用的,自己有权利进行自由买卖,实则不然。近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外村人购买本村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近日我们这里村委会发了住宅买卖新规定,凡二零二五年以后再出现农村农户买卖宅基地,必须按新规定执行了,违反新规定,会被视为买卖合同无效,不被法律认可!那么,对于新的农村宅基地买卖活动,卖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出售宅基地?买方又该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购买宅基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