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结束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福建省献血条例》《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福建省发挥村规民约基层治理作用若干规定》《福建省统计条例》,5部新法规将实施。
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人民网福州7月27日电 (记者林晓丽)7月26日,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聚焦加强政府组织保障、规划布点、为献血者提供福利便利等方面。
根据《福建省献血条例》第十七条:“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除临床急救用血外,同等条件下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献血者临床用血。”此外,为更好地关爱献血者,南平市中心血站也为献血者的直系亲属提供了用血惠民措施。
6月14日第22个“世界献血者日”全国主会场活动在福州举行。相关部门领导及无偿献血者、献血服务志愿者、团体单位代表及十余所高校学生代表近千人参加了主会场活动。为传递社会正能量,推动福建省无偿献血及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事业健康发展,福建省红十字会专门设立了“无偿献血关爱基金”。
7月26日,新修订的《福建省献血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人道主义精神,针对我省献血现状,本着适度超前原则,聚焦加强政府组织保障、规划布点、为献血者提供福利便利等方面进行修改。
东南网6月13日讯(本网记者 江琳琳 周涛)献血传递希望,携手挽救生命。6月13日,在第22个“世界献血者日”到来之际,宁德市2025年世界献血者日现场宣传活动在宁德师范学院医学院温暖启幕。与会领导宣布宁德市2025年世界献血者日现场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多年来,福建省血液中心不断提高采供血服务能力,通过全方位宣传和科普无偿献血。“献血证终身有效”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承诺,更是对每一位勇敢伸出援手、无私奉献者的最高赞誉和永恒保障。这一规定也体现了社会对无偿献血的重视与支持,以及对献血者权益的充分保障。那么,献血者献出的血液怎样使用?
近日,有游客向本报留言咨询:作为在异地有献血记录的献血者,在厦门是否也能享受优先用血、血费减免等?记者拨打市中心血站热线2211221,得到了肯定的答复。此外,关于优先用血、血费减免等具体操作,记者也进行了相关程序梳理。
关于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多一份爱心 多一份贡献接三明市中心血站通知,定于2024年11月29日下午—12月3日上午(本周五至下周二),在明溪县开展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活动,欢迎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居民踊跃参与无偿献血活动。献血前请携带身份证、献血证等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