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京传媒学院。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