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户:我是种粮大户,承包了几百亩土地,都位于永久基本农田内,现在需要建设一处粮仓和晾晒场,怎么办手续?专家:粮仓和晾晒场属于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此类设施,必须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并上图入库。按规定,设施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一般耕地的,也必须办理耕地进出平衡手续。
社会上有观点认为政策过严,限制了设施农业正常发展。对此,笔者认为应坚持刚性与弹性相结合,顺应多目标平衡要求,在坚持“良田粮用”思路下,以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为抓手,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田水利设施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我区将加强规划引导,严格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积极做好农田水利设施用地保障,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水平和效率。
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了“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这一概念,并对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一般耕地等做出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
2023年4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自然资源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实施行政处罚时,要公平、公正、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杜绝该严不严、该宽不宽、处罚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执法“一刀切”等突出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中新网广西新闻12月12日电(甘剑伟 黄庆秋)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支持设施农业发展、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盘活乡村存量建设用地等7个方面提出19条措施,着力解决城乡融合发展空间
为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近年来国家多次出台文件,对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提出了系列要求。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提出耕地保护“六个严禁”:1.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是针对四川省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用地主体反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落地缺乏规划引导、用地保障方式单一、典型业态配套建设用地缺乏支持政策等实际问题,根据四川省地形地貌、农村资源点多面广和布局分散特征,立足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围绕完善用地保障政策体系,在结合四川省前期已实施“点状用地”乡村振兴项目实践基础上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