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8月22日上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农村建房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发布了几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现场。 图源:昌平法院一起案例中,赵某与刘某是南北邻居,赵某居北,刘某居南。赵某院落内为平房,房屋建成于2004年。
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邻纠纷,判决被告李某庆、李某华赔偿原告李某寅因相邻日照和采光造成的损失6000元及鉴定费20000元,共计人民币26000元。基本案情原告李某寅与被告李某庆、李某华是同组村民,且双方系堂叔侄关系。
长江全媒体讯(长江日报记者马振华)7层楼旁建起了33层高楼,遮住了78户人家的阳光。昨日,经过6年艰苦讨要,武汉市电力仪表厂宿舍的业主们拿到了法院的终审判决:33层高楼的开发商要赔百万元。至此,武汉讨要采光权“第一案”终于有了结果。业主纷纷感叹,苦苦等了整整6年,太不容易。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镜面建筑的数量不断增加。这些玻璃幕墙包覆的高楼大厦在阳光照射下会反射出强烈的光线,容易对附近区域造成光污染。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玻璃幕墙反射阳光引起的相邻污染侵害纠纷案件,判决被告某房产公司赔偿损失6.5万元。
在宁静的村庄里,原本和睦相处的邻居张三和李四,却因一方院落里竖起的光伏设备,陷入了一场激烈的纷争。阳光,这个生活中最寻常不过的存在,此刻却成了矛盾的导火索。采光权究竟该如何界定?邻里之间又该如何化解这场危机?一起从今天的案例中找寻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