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8月26日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和成效。发布会上,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马飞雄介绍,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连年提高,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全面启动。
记者从退役军人事务部获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明确从2024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及时足额将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发放到位。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2021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三红”等人员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幅度继续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本报讯(记者郑建卫 实习生马松 杨宜璠)日前,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和财政部统一安排部署,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全省各地从今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及时、准确、足额将抚
2024年12月31日下午,记者从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到,根据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发〔2024〕48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8月1日起调整济南市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
新重庆-重庆日报 记者 张莎日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全市从2024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要求各区县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及时、准确、足额将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发放到位。
近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结合《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和浙江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等政策规定,决定从2023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从2022年8月1日起,再次以一定比例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据了解,这次提标,统筹兼顾了国家财力、对象贡献等因素,是国家连续第18次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记者张衡报道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从今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三红”等人员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幅度继续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通知,从2022年8月1日起,福建省进一步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这是福建省自2004年以来,连续21次提高该标准,预计惠及优抚对象超1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