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每位受困妇女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与善意(主题)长春市近一半律师参与妇女法律援助工作(副题)长春日报讯(记者徐微)7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作为《2023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50项实事之一,我市高度重视妇女维权与法律援助工作,已构建起“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法律援助+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吸纳更多专业人才加入妇女法律援助工作,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长春市在北京市君泽君(长春)律师事务所增设第二个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定点服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做好长春市妇女法律援助工作,3月27日,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妇联联合成立长春市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云飞,市妇联副主席李立共同为市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全市12个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17个县区、开发区妇联主席、妇联干部60余人参加活动。
申请法律援助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经济困难”。但是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援助是中国特色司法制度,为经济困难公民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它是司法行政机关与群众联系的桥梁。近年来,长春市积极推进法律援助便民点建设,设立了275个法律援助联络点,以扩大服务范围,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援助。进入12月,长春的天冷了起来。
21日,我市二道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英俊镇司法所和广东国晖(长春)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走进英俊镇惠泽园农贸市场,共同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活动,进一步做好乡村妇女权益保障,助力乡村发展、助推乡村法治建设。活动采取设置律师专家咨询台、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进行。
法律援助承诺制替代经济困难证明公民申请法律援助时,无须提交经济困难证明,在法律援助机构一次性告知申请的条件、范围和要求后,由申请人对其家庭困难状况进行书面承诺,填写《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承诺书》,并标明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