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为了使会计人员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要求,财政部颁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学习内容、学时由财政部会计司拟订,具体实施由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批准认可的学校、单位组织开展,其运作格局是由培训单位培训,由各级财政部门发证,每个会计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若连续二、三年未参加,将在资格考试、会计证年检、评先表模等方面予以惩诫,直至吊销会计证,清理出会计队伍。
近日,不少市民致电本报热线询问,接受学历教育及考取职业证书后,个人所得税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省级职称考试大多要求具备相应专业工作年限,同时要求满足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如山东省物流专业技术职称中级,要求之一为“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物流工程及相关工作满5年”,则应达到5年继续教育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