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三中院审结一起赠与纠纷案。北京的马阿姨将自己的一套房子赠与继子小赵,房子过户多年后,马阿姨因病卧床不起,但小赵却未好好照顾老人。无奈之下,马阿姨一纸诉状将小赵告上法院,要求小赵归还房子。最终,两审法院均判决撤销房屋赠与合同,要求继子将房屋恢复登记至马阿姨名下。
上海张氏四兄妹发现,他们患有阿尔兹海默症的父亲张老伯在去世前,瞒着他们将一套房产的80%份额转给了再婚妻子刘某。而这套房产其实是张氏兄妹的父母一起购买的,母亲亡故时他们未作分割继承处理。张氏兄妹认为是是继母刘某擅自变更房屋产权份额,侵犯了他们作为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父亲将房子送给自己年幼的女儿,过段时间还能要回来吗?北京昌平居民何志强(化名)与妻子离婚后,取得了女儿何娇(化名)的抚养权。何志强将一套房产赠与了时年4岁的女儿,两年后,其又以监护人的身份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来源:【华声在线】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卜岚 王普 实习生 龙思言你们知道吗?老爸老妈送给你的房子千万不能直接要!那就有朋友问了:为什么呢?爸妈送的房子它不香吗?别急,且听我给你分析。首先,父母过户房子给子女,主要有三种方式:赠与、继承和买卖。
继父将房屋赠与继女,办理了公证且房屋已经过户到继女名下后又反悔,向法院起诉赠与合同无效,在法律上能否站得住脚? 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依法驳回了原告要求认定赠与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该房屋为骆女士与其三孩子共有,继子不享有所有权30多年前,骆女士的丈夫过世了,她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生活非常困难。后来改嫁了张先生,张先生也愿意和骆女士一起抚养孩子,谁知到了2007年,张先生去世后,张先生与其前妻的两个儿子要求继承骆女士从其前夫那里继承来的祖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