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总局的《通知》在网络曝光,《通知》规定,对因嫖娼、吸毒被警方查处的影视编剧、导演、演员等,严禁丑闻劣迹者发声出镜,同时规定,在“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中,对于有上述违法行为和丑闻劣迹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影视剧、影视节目一律暂停播出(点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