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员工下班忘关空调被罚款100元的新闻引起关注。不转发朋友圈罚款100元、每欠周报1次罚款20元、迟到一次罚款50元……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少公司以加强管理、约束员工为名,设立各种罚款条目,这种“一言不合”就罚款的行为是否合理?遭遇不合理罚款,劳动者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苏定伟2月11日,武汉一份上市公司的内部处罚通报资料引发关注,公司有381人因为对董事长的学习心得字数超过要求,按字/5元的标准,分别被罚款15元至6990元,因从轻处罚,超出200元的统一按照200元处罚。
在公司食堂吃饭,只因剩了一两饭菜,就被罚了500元。近日,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向记者反映,其入职4个月已5次因剩饭菜被罚款。对此,该公司一名负责人士表示,“这不是罚款而是捐款”,所有罚金直接入账公司工会员工互助基金,用于帮助困难员工。
#法律知识#【用人单位对员工有没有罚款权?】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往往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的规定,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那么,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用人单位能否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条款?是否拥有对员工罚款的权利?
下班忘关空调罚100元,不转发朋友圈罚100元……公司五花八门的“任性”罚款法理依据何在?专家表示,企业罚款无法律依据,应调整劳动用工管理理念,以合法合理方式行使用工权阅读提示一些企业设立名目繁多的罚款事项,罚款金额也并无标准和依据,还有企业以“乐捐”“负激励”等名义变相罚款。
据南方日报报道,因芝华仕沙发闻名的上市家居企业敏华控股,近日因一高管随意罚款言论引发网友热议,其罚款理由涉及上班照镜子、吃东西等。6月8日,北京康达(郑州)律师事务所姚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大河报《看见》记者,用人单位不属于行政部门,没有罚款的行政执法权。
2017年9月7日,王正山驾驶长途客运车返程时因车内13人无票,被单位稽查人员稽查,属违反公司规定行为,公司对王正山作出《关于对驾驶员王正山的处理决定》,依据《关于客票款管理及违纪处罚规定》文件规定,并处以5,000元罚款。
吃东西的,罚2000,无事不在岗位的,罚2000……近日,知名沙发品牌芝华仕,因一高管随意罚款言论“出圈”。网传聊天记录显示,为严格办公室管理,芝华仕电商部门一位高管开始“罚款式管理”,罚款的理由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包括“下班不关电脑屏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