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法案例【2025】284(图源网络 侵删)实践中,在公司存续期间,公司股东常常会发生变更,有时是多人股东,有时是一人股东,那么在一人股东期间,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的情况下,该一人股东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11日电(廖艳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若是公司与股东发生财产混同,公司债务应当如何承担呢?近日,闽清法院审理了一起承揽人依据工程结算单及其他证据起诉定作人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4月14日讯(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司小宣/文 杨希/漫画)公司欠款不还,股东要担责吗?企业“经营困难”,能当裁员理由吗?产假期间工资,发了还能收回吗……近期,翔安区的村(居)法律顾问们接到了不少与劳动维权和公司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