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追女友赠与21万余元结果还是没追上,为此男子将女方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这笔钱能要回来吗?17日,芙蓉区法院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提醒赠与是财产权利的无偿转移,赠与行为完成后,原则上不可撤销。张先生与李女士本是生意上的朋友,交往中张先生对李女士有了好感,开始追求。
4月18日男子#花21万追女生签自愿赠与协议后起诉#话题冲上热搜榜引发广泛关注4月17日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例长沙的张先生为追求生意伙伴李女士出借10万元给她做生意资金周转并先后赠送名牌包等多个礼物合计11万余元其间李女士曾表示返还借款和礼品但张先生明确表示无需返
张先生与杨女士建立恋爱关系半年内,因女友与人合伙做生意需要用钱,张先生先后通过银行账户、微信及支付宝向杨女士转款30余万元,后二人分手,张先生索要剩余欠款未果,遂将杨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偿还尚欠借款20多万元并支付利息。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王某自从和郝某开始交往,就一直以 " 好男人就要舍得为女朋友花钱 " 为行动准则,经常为女友 " 转转转 "。倒不是王某很有钱,而是女友总是有各种各样的要钱理由,他只是为了让女友开心。突然有一天,郝某提出分手,并将王某拉黑。
极目新闻记者 袁超一通讯员 马丽 唐娅为追求异性,以各种名义给对方转账40万元,最终追求失败,这些钱款如何定性?应不应该退还?近日,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因恋爱赠与款项而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阿坤(化名)与小翠(化名)本是生意上的朋友,一来二往渐渐熟悉。
青年男女在恋爱期间为表达情意等难免有一些经济往来,转账就是比较常见的方式。也有不少情侣在双方分手之后因为经济原因产生纠纷,甚至对簿公堂。本文就从转账行为法律性质的认定角度,结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司法裁判案例,对请求返还恋爱期间转账能否得到支持进行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