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市(地)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就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现将郯城县2023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一、领取对象2023年在郯城县申请认定第一批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并审核通过的人员。二、领取时间2023年5月4日至5月8日。
8月1日至8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西安市教育局将现场集中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地点为未央区永隆路小学。 市教育局公布了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此次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实行邮寄送达、现场发放两种方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现将西安市教育局2023年上半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工作公告如下:一、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布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现将我局2023年上半年认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陕西省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现将证书领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发证时间及领取方式1.自取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地址:汉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三楼,25号窗口。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将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要求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42号)的安排,现将陕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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