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多地发布征地公告。为实施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江片区市政配套工程横四路道路工程等6个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
诏安县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诏拟征地安置公告〔2025〕7号为实施诏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重新发布诏安县乡道Y71
诏安县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诏拟征地安置公告〔2023〕37号为实施诏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诏安县公安局看守所、治安拘留
为实施漳州市芗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土地征收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漳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漳州市芗城区纵四线以南、漳华路以西用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
点击上方“福建新闻联播”可以订阅《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近日在福建省政府官网公布,这个办法共6章27条,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补偿费用分四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分三个年龄段:.征地补偿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台商投资区旧岭三路(官岭路~社头支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漳政地台〔2024〕16号为实施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漳州台商投
各乡,龙海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将龙海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龙海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适用于漳州市龙海区范围内因项目建设需要征收的集体土地。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安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为妥善做好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及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反馈《华安县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龙文区2020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于2021年5月25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1〕332号文批准,我区决定征收龙文区步文街道坂上社区、朝阳街道孚美社区、景山街道朝阳社区集体所有土地面积10.1217公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2024年度第四十三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公告漳政地台〔2025〕2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漳州市2024年度第四十三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2月24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5〕139号文批准,我市决定征收漳州台商投资
近来,来自于农村的朋友经常问到这样一个问题:农村征地一亩能够补偿多少钱?对于这个问题,其实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早就有规定的,那就是,对于土地征收,《土地管理法》规定,一定要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诏政规〔2023〕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诏安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29号)要求,经省政府研
漳州龙文区又要征地了。近日,漳州市龙文区政府发布征收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龙文区2023年度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于2024年4月11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4〕201号”文批准,我区决定征收龙文区郭坑镇郭坑村、院后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5.0281公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2023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土地征收的公告漳政地台〔2024〕5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漳州市2023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于2024年2月8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4〕67号
近日漳浦政府网发布多条与征地有关的公告涉及旧镇镇西埔村、西示村六鳌镇新厝村赤湖镇亭里村等地01被征收土地单位:旧镇镇西埔村、西示村漳浦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浦政地〔2023〕3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3月31日以闽政地〔2023〕205号文批准我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