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法案例【2024】585(图源网络 侵删)案情简介张某与周某离婚纠纷一案,法院于2016年1月7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书载明:周某每月支付婚生子小张抚养费500元,于每年的1月30日前付清当年度的抚养费(支付期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小张满18周岁止)。
“……限你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二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你处以司法拘留……”近日,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离婚纠纷案中,依法向该案被执行人林先生发出《预处罚通知书》,“惩戒预警”促使其主动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讯(通讯员 魏宇 陈洁)“没想到这么快就让我拿到了这十年的抚养费,太感谢了!这下孩子的学费总算是不用愁了……”申请执行人郭某感激地向执行干警连连道谢。近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及时妥善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用纠纷案件,全力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
原标题:一个“爱的处方”,双方从积怨走向和解2022年12月14日,在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施亮的主持下,一起涉未成年人民事再审监督案的当事人及双方代理人在线上签署和解协议,并于当日完成抚养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