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广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宣字〔2023〕162号)精神,经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把关、综合评审,经研究,现将拟表彰的100个先进集体、200名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表彰我区各行各业、各族各界优秀女性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引领广大妇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建功立业,经报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妇联拟表彰2022年度广西三八红旗手标兵10名、广西三八红旗手200名、广西三八红旗集体100个。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暨先进市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把关评审,经研究,现将拟表彰的21个先进县、50个先进乡镇、29个先进集体、200名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区驻村工作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把关评审,经研究,现确定广西驻村工作队驻马山县工作队等10个工作队为拟表彰先进县级工作队,横州市卫生健康局等100个单位为拟表彰先进后盾单位,石志坚等10名同志为全区优秀县级工作队队长拟表彰对象,农政华等200名同志为全区优秀驻村第一书记拟表彰对象,肖玉健等300名同志为全区优秀驻村工作队员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10月15日,2020年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筹委会办公室对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人选予以公示。广西共有39人入选全国劳动模范拟表彰名单,20人入选全国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
近日,自治区妇联发布《关于表彰2023年度广西三八红旗手、广西三八红旗集体的决定》,其中,授予兴宁区妇联主席罗梅2023年度广西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兴宁区人民法院立案庭2023年度广西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全文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谱写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壮美新篇章。
4月28日,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2426人受到表彰,包括1670名全国劳动模范、756名全国先进工作者。其中,朱哲等7名广西交通运输行业工作者获全国劳动模范表彰。据悉,今年是5年一次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年。
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2018—2020年度全区驻村工作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称,现确定广西脱贫攻坚工作队驻马山县工作队等20个工作队为拟表彰先进工作队,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等100个单位为拟表彰先进后盾单位,叶劲等299名同志为全区优秀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拟表彰对象,王志威等400名同志为全区优秀脱贫攻坚工作队员拟表彰对象。
2020 年以来,全区各族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推动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不断谱写新篇章、取得新成效,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锐意创新、担当实干、甘于奉献的先进模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