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承包了村里10亩大棚蔬菜地,后因建设高速公路需要,政府征收了该村土地并拨付了土地补偿费。小明向村干部询问自己什么时候能领到相应的土地补偿费,村干部回答他说土地补偿费是属于村集体的,如何分配要等村民会议决议。
【基本案情】1988年围场镇某村进行第一轮土地承包,以李某父亲为家庭户分给五口人共1.83亩地每人0.366亩,其中某一等地0.75亩,每人0.15亩,李某父母及姐姐先后去世,剩李某和其弟弟,被告李某弟弟称用属于自己的某一等地与原告地置换个人的0.15亩自留地,后剩余0.
而在司法实践上,也尚未理顺旧规与新法的关系,往往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物权法》出台之前的规定,否认承包人对土地补偿费的受偿主体资格,导致《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形同虚设,使得承包人在承包地被征收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
同一块承包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分别发给不同的农户,该承包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给谁?《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本文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许多农民为了提高家庭收入,会选择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而土地租赁是土地流转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即将土地的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那么,如果农民的土地出租后被征收,征地补偿款应该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