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0月31日讯(记者 张雯婷 通讯员 孔进 严文达 王业官)记者31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财政下拨资金2亿元,用于优抚对象等人员提标政策落实。据了解,中央和省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7月3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使用专项基金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工作的有关情况,并修订出台《关于使用专项基金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的实施意见》,意见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近日,青岛市印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从2021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涉核退役人员、60岁以上农村籍老年义务兵、在乡老年烈士子女等8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平均增幅10%,预计全年将增发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1890万余元,惠及全市4.2万余名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日前,青岛市出台政策,从今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60岁以上农村籍老年义务兵、在乡老年烈士子女等8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惠及全市4.2万余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继续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这是临沂市自2006年以来,连续11年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