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昆明城市管理局日前共同签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自8月23日起,在昆明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骑乘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条例》明确规定:驾驶未按规定登记,未悬挂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处以50元罚款。聚焦云南一季度云南24个政府网站进“黑榜”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报2018年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情况。
8月24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昆明城市管理局日前共同签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自8月23日起,在昆明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骑乘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谈起电动车交通违法乱象,不少驾驶人乃至骑车人、行人,都有多次心惊肉跳的经历。的确,不少电动车车主法律意识淡薄,骑行速度快,超限拉货,发生事故很容易受到伤害,此外,由于电动车用电池驱动,噪声小,没有发动机运转时产生的声音,悄无声息就过。
8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开始施行。其中提到,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2日,记者从昆明市交警支队获悉,从今天起,昆明交警启动新一轮的电动车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在昆明主城区范围内电动车出行密集、行车秩序混乱的主干道,包括主城五区、3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范围内的城市主干道,电动车出行密集的支次路,商业聚集区、医院、地铁出入站口、
随着过渡期临近,4月13日,记者走访了多个电动车门店,电动车销量增加,不少市民到店置换。根据昆明市201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登记。
昨日,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张荣明率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客金色热线,就市民关注的新营业执照换发、企业年检、网吧变更、食品短斤少两、电动自行车管理等问题回答了市民提问。记者获悉,下一步,我省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目录管理。据统计,目前在昆明市办理落户手续的电动自行车超过200万辆。
有的市民为了方便直接骑着车冲下隧道里 都市时报 实习记者张昊哲/摄昨日上午,家住船房小区的姚先生发现,气象路与二环南路交叉口新建的铁道口下穿通道可以过了。但通道里的坡度太陡,而很多电动车无视“禁止骑行”的标志牌,骑车冲坡,非常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