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热线询问,他所居住的小区是高层,平时电梯内部和小区公共区域内都有广告,最近听说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是归全体业主所有,但小区物业在公共区域投放广告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大家也不知道广告费都花哪去了,小区公共收益究竟该如何分配?
目前本市不少小区里都建有公共厕所,它们不仅方便了老人、孩子等特殊人群,也为商户和过往司机、行人提供了便利。但是一些公厕由于靠近居民楼或者管理不善等原因,引得居民意见很大。有的抱怨,到了夏天饱受异味折磨;有的反映,里面不整洁,体验感差,这样的公厕没必要存在。小区里该不该配备公厕?
人民网哈尔滨6月3日电 (记者邹慧)“单元下水堵塞已困扰居民7年之久,先是厨房无法使用下水,近日由于返水厕所也已无法使用。”“小区4号楼、5号楼中间栅栏破损,很多附近吃饭的顾客钻进来上厕所,给小区居民带来了不便。
西部网民生热线 【热线|西安一小区在住宅单元内建公厕 回应:目前已停工】近日,西安市民白先生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称,龙腾万都汇小区物业在10号楼2单元1层建公共厕所,多次询问物业,物业说不知情,后来又说是政府要求建设的,未给我们出具任何政府文件或者通知。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业主不仅要为套内面积买单,同时还要为公摊面积买单,根据规定,公摊面积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近日,成都合谊乐湖公寓的不少业主向封面新闻记者爆料称:开发商私自将每层楼属于公摊面积的公厕,变相出售给了相邻业主,侵占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昨日(9月14日),家住河西某小区的林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前两天发生在小区里的尴尬一幕:一位老人因内急找不到厕所,无奈之下只能在绿化带附近解决,“要是小区有公厕,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林女士说。 新建小区环境越来越好,公共设施日益健全。不过,记者调查发现,多数小区没有公厕。
房地产公司私自改造户型,导致公摊面积中的卫生间成为他人之地,业主损失应由谁来赔偿?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房屋实际构造与规划设计不一致而引发的合同纠纷,法院判决房地产公司赔偿业主经济损失1000元。同时,相关部门已责令开发商按规划设计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