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雷、通讯员张瑞岚报道:自备车辆派送货物,以送件量计算报酬,运输司机与物流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随着快递业的迅猛发展,快递员、运输司机与物流公司之间的法律纠纷也不断涌现。日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发布一宗新业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案 情 简 介自2021年8月5日起,王某到某供应链公司的服务站点,从事某平台企业优选产品的物流送货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王某工作内容由供应链公司服务站点负责人安排,王某自带车辆完成送货,上下班作息时间及工作完成情况也由站点负责人管理。
他平时用这辆车接送家人,偶尔也帮朋友搬搬重物。张某爽快地答应了,就开着自己的面包车去了朋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行李箱即后备箱以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货物高度不得超过200毫米,从地面算起车高不得超过4米。”
“我开着自己的面包车送快递怎么就算非法运营了?”“80后”宁波小伙张某去年买了辆二手面包车送快递,每个月五六千元的薪水让他暗自窃喜。昨天上午,他因涉嫌非法运营被查,将面临至少3万元的罚单。一听“非法营运”,张某一个劲喊冤。“公司从来没和我们说过这是非法的。
原标题:承诺“带车加盟”司机有稳定货源和收入浙江一物流公司未履行约定义务被判解除合同退还费用本报讯 (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吴肇珍)司机带车加盟,以为找到了心仪的高薪工作,然而公司承诺的业务流水却不见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