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的规定:“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0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现将厦门市2020社保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档次标准公告如下:一、缴费档次及标准。
根据福建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调整2023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福建省2022年全口径平均工资为84240元,月标准7020元,预示着2023年福建省社保缴费基数正式出炉,按此标准确定的社保缴费上下限为4212-21060元。
来自省人社厅的消息,我省2023年度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有所调整。调整后,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从2022年度的19962元/月,提至21060元/月执行,缴费基数的下限没有变化。
人社部李忠副部长22日下午在第十一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上表示,目前一部分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由于劳动关系不明确、工作方式灵活、收入不稳定等原因,难以直接参加传统的以单位为依托的社会保险制度,“漏网”“脱网”“断网”问题比较突出,参不起、不愿参、不便捷并存,成为权益保障的重点,需要积极研究完善降低门槛,给予参保补贴等相关政策措施,尽可能地把他们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2025年,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120元提升至1200元,增幅7.1%。同时,社保缴费基数也迎来普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从2024年的4212元/月,预计提升至5054元/月左右,涨幅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