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一词,对于很多工作的同志来讲,并不陌生,不管是在企业上班,还是在体制内单位上班,工龄经常能够在自己的人事信息中看到。工龄一方面是工作年限的一个指标,另一方面也是核定待遇和工资增长的一个重要参考项目。
看了这个问题的讨论,基本上都没答到点子上,关于“人事档案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其实问的是统账结合前的工龄,也就是开始执行社保缴费,有个人账户之前,参加工作员工的工龄问题,这段工龄也称之为“视同缴费工龄”。
第一种观点认为,华某突发疾病死亡,地点是在地下车库,并不是在绿化带附近,且不是在工作时间,所以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项所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的要求,不能认定为工伤。
有网友问:“我报道后一年单位才安排上班,参加工作时间是按报到时间还是上班时间啊?”像这位网友的情况,组织人事上审查参加工作时间时,大概率会以他参加工作一年后的“转正定级表”上的工作时间确定,上面的时间大概率可能是正式上班的时间。
最近,接到个网友私信,是这么一个问题:自己在考取公务员前在企业有过两年时间的工作经历,且当时也缴纳了社保,后来2015年考上了老家的机关单位,但最近单位在审核干部档案做认定的时候,认定自己的参加工作时间是2017年,而不是之前的2015年,但自己的工龄时间却是从2015年起算的,是不是认定错了?
在我们的固有印象中,档案工作者就类似于大学图书管理员的工作。但如果深入了解一下,你会发现,档案工作不仅包括常规性的档案接收和转出,还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人事档案专审、档案寄存等板块,并且每个板块针对的档案类别也有出入。就拿人事档案专审来说,主要是针对干部档案做专审。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法问】退休时以首次缴纳社保时间认定工龄,合理吗?本期主持人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窦菲涛读者来信编辑您好!我1996年4月至2003年9月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家美食村工作。2017年8月,社保部门核准我的退休待遇时,确认我参加工作时间为1999年6月。
读者来信编辑您好!我1996年4月至2003年9月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家美食村工作。2017年8月,社保部门核准我的退休待遇时,确认我参加工作时间为1999年6月。因为我从1999年6月才开始缴纳社保。我觉得实际工龄认定存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