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民政厅获悉,到2021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8580元,同比增长3.9%,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提升至90%,同比增长8.1%,低保、特困供养保障对象扩大至60.8万人,同比增加4%,支出各类救助资金43亿元,同比增长12.1%。
东南网6月29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近日,全省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班在福州市罗源县举办。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彭华出席开班式并讲话,罗源县领导在开班式上致辞。各市、县(区)民政部门分管领导、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共100多人参加培训。
福州新闻网3月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叶欣童)3月5日,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新闻发布会在福州举行,并对“十三五”期间福建省社会救助工作成效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的《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央广网福州4月12日消息(记者龚雯)11日召开的2024年福建省民政工作会议披露,截至2023年底,福建低保、特困年人均标准达10112元和25380元,较“十三五”末分别增长22.4%、18.2%。截至2023年底,福建59.8万名低保对象、6.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7月1日讯(记者 陈汉儿 通讯员 郑莉平 林艳红)记者从莆田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经莆田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25年7月1日起,莆田市低保标准从9840元/年(820元/月)提高至10800元/年(900元/月)
为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让困难群体温暖过冬,省民政厅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等各项民政转移支付资金38.7亿元,联合省财政厅明确2022年省定低保最低标准再提高350元,并提前预拨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1.15亿元。
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6月18日讯(记者 钱玲玲)从7月1日起,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每人每月1120元提高至1200元,其他困难群体保障标准与低保标准衔接相应调整。根据新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近日,厦门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低保全称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当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时,这份救助便如雪中送炭般及时出现,成为困难群体维持基本温饱、应对突发危机的“救命钱”,它是社会安全网的兜底保障。今天我们来聊聊低保的申请指南。一、谁能申请农村低保?
记者从南平市民政局获悉,日前,为落实省委“三争”行动和市委提出“五增”目标中关于增进福祉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南平市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对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进行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