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长江禁捕退捕在全省、全市快速推进,淮南市地方海事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部署,立足职能,主动作为,结合保护区水域特点和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配合农业农村局渔政处及相关部门认真开展禁捕退捕工作。
淮南网讯 9月14日下午,淮南市潘集公安分局、潘集区市场监管、渔政管理等单位人员联合开展淮河水域禁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通过对淮河平圩、祁集、架河段水域开展巡航检查,严厉查处于淮河水域禁渔期非法捕捞、私设捕捞网具和涉渔“三无”船舶等违法行为。
据安徽日报报道(记者 许昊杰)日前,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十年禁渔的同时,淮河干流河段、我省南漪湖等77处水域当前已陆续进入2024年度禁渔期管理,旨在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推动渔业可持续发展。
大皖新闻讯7月21日,大皖新闻记者来到淮河淮南田家庵段,河面上没有一条船在航行,往日忙碌的渡船也停泊到安澜牛附近的安全水域。记者了解到,受上游及支流来水影响,淮河淮南段已于7月20日晚全面禁航。2024年7月21日,淮南交通执法人员在2号旱闸防汛位置查看水情。
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2023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淮河干流淮南段进入春季禁渔管理期,在禁渔期内,淮河干流禁止(含垂钓)一切捕捞活动(除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相关科学研究和渔业资源调查外),其中淮河淮南段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全年禁捕。
图为执法船只巡航检查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为保障鱼儿繁衍生息,3月1日,淮河干流春季禁渔启动。淮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各区农业相关机构,联合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宣传巡航行动。凤台、寿县两地同步开展此活动。
(记者 张雪峰)今年是长江禁渔“三年强基础”的关键之年,为严厉打击淮河水域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淮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析研判本地区渔业安全形势,调动全市执法力量,积极开展春季禁渔渔政执法亮剑行动。
记者从农业农村部获悉,珠江、淮河、钱塘江、闽江等内陆水域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实行春季禁渔期制度,其间禁止除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以外的所有捕捞作业。2月28日,农业农村部在广东肇庆、安徽淮南、浙江杭州、福建福州开展相关水域春季禁渔联合执法行动同步部署活动。
禁渔公告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黄河流域以南相关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3〕1号)、《安徽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淮河干流春季禁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渔函〔2023〕12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我市2
“银鱼汛”喜了渔民 美了餐桌7月初,在淮河干流禁渔期结束后,沿途渔民发现,此时又出现了“银鱼汛”,于是,淮河上多了些捕捞银鱼的渔船。这不,上街买菜的市民也看到,水产摊位中有了新鲜银鱼售卖,每斤40元,吸引市民尝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