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高院 新邵一男子向银行借款,把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银行作担保,同时第三人(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男子不履行还款义务,与公司就谁先承担还款责任各执一词,银行又该如何收回借款?请看本期案例!
老张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大刘借款,将自己名下房产抵押给大刘,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又找来朋友做连带保证。担保合同约定大刘可自行决定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既有抵押又有保证,债权人可以随意选择履行顺序吗?——应先以老张提供的抵押担保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才可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
编者按: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大力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以检察履职守护法治美好生活。5月15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7件全省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房屋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而抵押权并未消灭,房屋一直存在权利负担,不能自由流通和合理利用怎么办?近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一起抵押权纠纷案件,支持抵押人涂销抵押权登记的诉请,房屋重新恢复自由状态。